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《保健食品命名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函
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产品名称,根据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、《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》(2016年版)等有关规定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《保健食品命名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18年11月16日前,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:cpmczqyj@sohu.com。
附件:保健食品命名指南(征求意见稿)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2018年10月16日
2018年10月23日